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本是互利共赢、和平共处的合作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因各种琐事产生了较多的矛盾与纠纷。宅总管小编认为物业与业主之间都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加强对物业管理知识的学习,现整理了相关要点与建议,一起来看看吧!
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关系紧张的原因
1、物业管理政策学习不到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知识的了解程度都不够,甚至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也不能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正确的监督管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也缺乏正确的管理方法。
2、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制度、质量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从原来的房管部门或单位后勤部门转制成立的,有的还延续着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观念,“质价不符”服务时常发生,加之服务人员从业素质低、沟通能力不足等等,都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不高。
3、政府相关政策滞后或缺乏连贯性和可操作性。物业管理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复杂,不少业主把对社会不良现象、拆迁政策、开发企业或者现行的相关政策等方面的不满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与政府之间、在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甚至在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夹缝中艰难生存。
二、处理好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关系的几点建议
业主需转变观念:
1.物业管理不是福利待遇,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的商品,业主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需要支付费用。
2.业主聘请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的管理,双方是利益的共同体,其目标是一致的,无论发生什么分歧,业主要采取平等、包容、协助、友好的态度思考问题,化解矛盾。
3.业主要分清事件的责任主体,物业管理企业不是出气筒、替罪羊。物业管理企业有协调解决的责任,但不应该将矛盾转嫁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
4.业主要树立公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有时业主的言行,出于对自己既得利益的考虑,没有顾及到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而影响到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开展。
5.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要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因为良好的服务需要通过有序的管理来实现,没有管理也谈不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需转变观念:
1.物业管理企业的所用员工要正确认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来实现高品质的服务。
2. 物业管理企业的全体员工要转变物业管理管物不管人的观念。物业管理在服务的过程中要经常与业主或其他相关方联系沟通,这也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必要途径。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建立了合作关系,是在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建立的,两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业主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将物业管理项目委托给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要为占有和消费物业管理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所以,两者是聘用与被聘用、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提供商品与消费服务的关系,也是一种互利共赢、共生共荣的合作发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