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大会可以自行制定或授权物业公司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要求全体业主共同遵守,每一位业主都有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的义务。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是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前提。业主在享有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当承担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和拒绝,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义务外,业主还应当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如配合物业公司开展服务的义务,装饰装修房屋时向物业公司告知的义务等。
什么是住宅的自用部分及自用设备?
住宅的自用部位,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住宅的自用设备,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
什么是住宅的公用部分、公用设备、公共设施?
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住宅的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住宅的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