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宅总管小编在民生新闻看到一则关于河南暴雨后重建的一个话题,事件起因是:来自新乡的某小区物业不愿意帮助业主拖车,而选择在屋里喝茶凉快,导致业主在车库里忙忙碌碌,因此遭到业主的集体吐槽。
有网友说,该物业公司没有一点人情味,做的不对,应该马上参与小区的灾后重建,拖车也是其中一部分,可以快速帮助居住小区恢复正常秩序;还有网友这样说,灾后重建工作本就不是物业的本职工作,物业也没有义务为业主提供这项服务,也没有义务帮忙为业主的私家车做服务,所以不帮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对此,元芳您怎么看?
物业该不该提供没有义务的服务?宅总管小编个人认为:既然都说是没有义务了,自然是不会有人限制其行为。但是人心都是肉长的,物业如果提供帮助不是该职责之下工作,那说明是物业人好,如果没有帮忙也不代表物业的人差。但如果物业在自己职责下的工作没有提供服务,业主即可拿起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