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房屋漏水就拒交物业费的。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案例,有的甚至闹上了法庭,我们从判决网就可以找到大量的因为物业费拒缴的投诉案例。
例如,慈溪古塘街道的周先生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近期房屋发生渗水现象;他找物业寻求解决,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便没了下文。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敷衍自己,便选择以拒交物管费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无奈将其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称,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房屋渗水的原因很多,可能由上层邻居装修、建筑质量、管道等公用设施等问题引发,解决起来比较复杂。经法院调解,最终物业公司与周先生达成一致,并当场交纳了物业费。
我们总是因为这种原因拒缴物业费,比如房子的质量问题,其实是要找开发商的;如果是公共管道等设施引起的话,则需按双方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动用维修基金予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