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区里面买的房子,两三年都没有人住了,还要继续给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吗?何况我们小区的物业服务实在差的不行。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维护。因此,即便没有实际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不过也有一些物业公司为没有实际居住的业主办理“房屋空置”,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主们应当注意保留或固定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民法典》物权编第282条、第284条至第287条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其合同编第937条至第950条,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
在法制时代,法律常识是我们的”日常必需品“,只有学法懂法,便可眼明心亮,规避风险,在涉及纠纷时,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