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张先生回到小区后,将车停放在楼栋旁边的空地上,早上上班出门看到车被一袋垃圾砸的不成样子,显然是有人从楼上高空抛物导致的,张先生气急败坏去找物业解决此事。面对张先生这样的事件已经不是少数了,因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失找不到抛物者应该找谁?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困扰。下面是一些相关法律文件给大家做个参考。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自我证明的外,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以补偿。
物业身为小区的管理员,理应对高空掷物行为加强管理,如并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应担负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当发生高空掷物伤人事件后,最先去找物业才是正解。
整个《民法典》对物业公司而言,唯有“高空掷物”这一点要求,是一个沉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