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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的合同已经到期,我是否有理由不缴纳物业费,属于正当行为吗?
答:我们需要看看《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若物业服务企业继续为小区提供服务,业主也接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均应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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